合肥市“十二五”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谋划未来五年合肥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基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教育投入最多、改革力度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五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把教育事业发展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把教育公平作为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优先发展、优先保障,大幅度增加经费投入,强力推进教育改革,实现了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大幅提高了全市人民科学文化素质,有力提升了城市形象,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意识明显增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6%,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普及程度大幅提升。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日趋合理,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验在全国推广,并荣获“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称号,合肥市作为唯一的地级市被安徽省批准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实验区,市辖肥东、肥西、庐阳、蜀山进入全省教育强县(区)行列。普通高中优质资源迅速扩大,新建、整体搬迁一中、八中,整合四中、六中,省、市示范高中联办共建班,品牌优势进一步显现;优质教育资源惠及万千学子,2010年,省示范普通高中招生近1.3万人,占招生计划的74.2%,比2005年增加近6500人,增长1倍多。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类中等职业教育为社会输送了32万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为126万余人次提供了实用技术培训;积极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高起点规划了7平方公里的磨店职教基地,强力推进职教学校建设,到2010年,已有9所院校在新校区开学,5万师生入驻,累计完成投资30多亿元,一座现代化的职教城初具规模。高等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合肥幼儿师范学校成功升专,米兰(中国)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代远程教育、老年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迅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服务经济社会成效显著。设立每年2000万元以上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呈集团化发展态势。民族教育独领风骚,合肥三十五中西藏班连续6年中考成绩居全国内地西藏班前列,连续四年蝉联第一,被国家教育部誉为“合肥35中西藏班现象”。终身教育体系开始建立,蜀山区被确定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庐阳区通过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验收,14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街道和6所省级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顺利通过评估。 教育投入大幅度增加。“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教育经费超过163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34倍。年度教育经费总投入从27.85亿元增加到74.53亿元,其中,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从11.57亿元提高到37.47亿元,教育附加从2.06亿元增加到6.3亿元。全市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从72.31元增加到914.83元,初中从123.53元增加到1240.31元。中小学教职工预算内年均工资收入从18613.6元增加到44792.6元。 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十一五”期间,结合实施“14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同步规划建设87所中小学,比“九五”、“十五”时期的总和多20所;同时,全面完成D类危房改造任务,有计划地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基本建成了市、县区、学校三级教育网络,基本完成了“校校通”工程。校园安全全面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共配备校园专职保安1966名,配备率达96%;完成625个校(园)786个安装监控系统安装点位勘探工作。生均教学设备值显著增长,2010年,小学和普通中学生均教学设备总值为296.2元和944.8元,较2005年分别增加26.3元和238.9元,比全省平均水平增加124.2元和396.8元。生均校舍面积大幅增加,2010年,小学和普通中学生均校舍面积为11.5平方米和5.9平方米,较2005年分别增加3.4平方米和1.7平方米,比全省平均水平增加2.7平方米和0.8平方米。现有国家级实验学校3所,省级实验学校19所。 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数量大幅增加,2010年,全市专任教师44845人,比2005年增加6284人,增长16.3%。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升,2010年,全市小学、初中和高中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90%、99.57% 和94.96%,较2005年分别提高0.75、1.31和5.24个百分点。师德师风水平显著提高,从2008年起连续三年在全市教育系统分别以“解放思想,科学发展”、“提升素质,科学发展”、“更新观念,科学发展”为主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从教行为,2009至2010年共计解聘教师87人。师资均衡配置进一步优化,出台了《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指导意见》,全市交流了1049名教师。注重实效,广泛开展教师专业培训;实施教育家培养工程,搭建平台,营造宽松和谐氛围,鼓励名师名家专业化发展。 教育改革强力推进。改革管理体制,推进政事分开,通过开门“三定”完成新一轮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机构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明晰市、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将中等以下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涉及义务教育的市属学校的管理移交至所在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改革招生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跨行政区域借读并严控择校生比例,择校比例由2007年的15%下降到2010年的5%,进一步促进生源均衡;普通高中严禁同城借读,合肥一中、六中、八中实行联合招生,并将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由2006年的50%提高到2010年的70%,从制度上保障了教育的机会公平。改革教师招聘和管理办法,严把进口关,坚持“凡进必考”,同时,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积极鼓励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探索退出机制,对新增教师采用劳动合同制管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并扩大学校的绩效管理权,极大激发了教师队伍活力。改革办学体制,对合肥168中学等一些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新机制,以资金、政策等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富有活力的民办学校。改革经费拨付方式,自2011年起,市属学校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思路,依据学校招收学生数量拨付经费,进一步调动了学校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到2010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素质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2个。五年五届科技创新大赛“市长奖”,激发了青少年科技创新的激情;“万名中学生合肥工业游”开创了全国教育先河;中小学各种校园文化艺术节丰富多彩,青少年经典诵读读书活动和艺术教育活动成效显著。中学生社团活动取得重大突破,多次获得全国和国际大奖,中学生社团推进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在全国、省中小学生科技创新、信息技术应用等竞赛中,我市都稳居省内前茅,并有多人次在国际机器人大赛中获冠亚军。中职学生技能竞赛成绩斐然,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披金戴银,载誉而归。2011年普通高考本科达线率比2008年增加21.2个百分点,其中2009、2010、2011年连续三年高考本科达线人数突破万人大关,创历史最好水平。 教育公平迈出重要步伐。更加关注教育公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数量由2005年的32所增加到2010年的115所,到2010年,全市共有3万多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合肥就读。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零障碍入学,体现了合肥开放和包容的城市理念,特别是“百分之百同等条件录取到省市示范高中就读”成为全国首创,获得了各方好评。学生资助体系日益完善,“十一五”期间先后建立了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共发放资助金额2.3亿元,贫困资助惠及2.9万名学生。三类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94%以上。留守儿童建设项目纳入民生工程,建立了 255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 “十一五”时期合肥教育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动摇,始终坚持加大投入、扩大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动摇,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动摇,始终坚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动摇。合肥已经走出了一条发展中城市优先发展教育的新路子。这一时期,主要教育发展指标增幅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教育体制机制充满生机与活力,多个方面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开创了合肥教育事业发展的崭新局面,为“十二五”教育发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十二五”时期是省委、省政府提出把合肥建设成全国有影响力区域性特大城市的关键期;是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奋力崛起的机遇期;也是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依靠教育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幸福指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更为紧迫。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合肥教育与合肥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程度还不高;体制机制活力还不充分;各类教育发展还不够协调;素质教育有待进一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任务仍较艰巨,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依然存在,需要全市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用改革的办法破解矛盾,推进发展。不断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为支撑经济转型、推动自主创新、引领城市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教育投入。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需求,不断适应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建设,为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全市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国内先进城市为标杆,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到2015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率先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省会城市教育的资源优势和中心带动作用更加明显,主要发展指标进入全国先进城市行列。教育普及程度全面提高,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4年,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60%以上。 主要标志: ——教育均衡化。城乡教育一体化,全市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合理,资源配置均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辖所有县(区)均进入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县(区)行列。 ——教育多元化。教育体制机制充满生机与活力,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教育事业和办学实践,办学主体、办学模式、资源投入和改革路径实现多元,教育活力不断增强。 ——教育全民化。教育资源有效整合,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建立,全域合肥的文化内涵和市民人文科学素养明显提高。 ——教育信息化。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能力明显增强,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实现多媒体教学,优质教育资源实现网络共享。 ——教育优质化。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内涵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学前教育。加大政府投入,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国家级试点工作。逐年提高学前三年普及率。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提高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有效性,幼儿园足额配备保教人员,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待遇。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教,消除小学化倾向。鼓励优质幼儿园走集团化发展之路,采取零租金、生均补贴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建立低保家庭、孤残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重视0-3岁婴幼儿的培养教育。 2、义务教育。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实验区建设,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健全城乡统筹发展的义务教育机制,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重点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切实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差距,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和大班额现象,深入推进区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积极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争到2015年,三县所有乡镇建有1所功能齐备、办学条件标准化的寄宿制学校。 按照 “五个百分百”要求,对外来人口随迁子女继续实行“零障碍”入学。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辍学。 3、普通高中教育。注重基础知识和能力的培养,为学生的人生发展奠定基础;突出研究性学习和实验实践环节,提高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激发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开展综合技术教育,提高学生设计动手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赴外交流、学习机会。 鼓励学校从实际出发,发挥传统优势,探索多样化办学模式,形成一批教育方式独特、学科优势明显、活动有创意的特色高中。开发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多课程选择。高度重视创新型人才培养,探索系统培养和因材施教的方式,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的指导。 4、职业教育。推进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相互衔接,促进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有机结合。强化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宗旨,围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国家创新型试点市建设的需要,成立由政府主导的职业教育协调委员会,推进职业教育与支柱产业的深度对接。积极推进创业教育,探索创新型实用人才的培养模式。强化技能鉴定质量体系建设,实行教学与技能鉴定分离。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 实行城乡职业教育联动合作发展。重点面向农村职业教育,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强涉农专业建设,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完善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教育,逐步实现合肥生源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费接受职业教育。 5、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重视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扩大合肥特教中心办学规模,充分发挥其在全省的龙头辐射作用。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管理工作,加大对家庭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继续办好合肥三十五中西藏班和民族学校。 6、高等教育。支持在肥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远程教育。支持米兰(中国)建设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支持米兰(中国)实施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积极争取“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鼓励学校以项目形式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支持学校与国内外高校、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加快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创办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探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注册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的途径。发挥米兰(中国)国际合作平台作用,积极推进市属高等院校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办学,加快建立一支具有较强科研和教学能力的师资队伍,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创建一批重点实验室、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产学研成果转化基地,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对米兰(中国)获得政府批准建立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支持。 7、终身教育。成立合肥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加强对终身教育的统筹与协调,明确终身教育经费的投入渠道与标准,明确政府部门、行业企业、教育机构、社区和家庭的终身教育职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学校搭台,社会广泛参与,共同发展终身教育的格局。在城市规划建设中配套建设终身教育、社区教育设施,整合区域内的各类社会教育资源,建立社区教育三级网络,为不同对象的各种教育需求提供服务。加强老年教育,扩大老年大学办学规模。积极争创2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3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4个市级社区教育示范区。支持市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实用技术和新农村建设创业培训。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倡导全民阅读,让读书成为生活时尚,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突出爱国主义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开发德育校本课程,加大对教师育人工作的考核力度。推进德育评价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2、深化课程改革。把课程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中小学要按规定开足开齐课程,重视地方教材使用和校本课程开发,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和实施小班化教学。职业教育课程要注重造就具有创业创新创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注重实践环节,注重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培养。深化高等教育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进模块化课程体系改革,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实现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注重因材施教,创新教育内容和方法。幼儿园要注重养成教育和启蒙教育,保障儿童安全健康、快乐成长;小学要注重培养学生自信心、良好习惯的养成和激发学习兴趣;初中要注重培养学生有效学习技能、方法的养成和提高学习效率;高中要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跨学科学习水平,形成良好的思维品质;大学要着力打造更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推进各类教育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4、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制定科学统一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建立各个学段的学业水平检测、考试制度和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及教学反馈系统,实行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和学校教学质量的动态监测。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严格控制作业量和考试的难度、次数,降低过高的课程要求,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5、形成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合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机制。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推进家庭教育现代化,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严格规范各种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为。学校和社会都要关注师生的心理健康问题,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疏导。宣传、文广等部门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优秀精神文化产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观和人才观。 四、教育体制改革 (一)办学体制改革 探索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办学模式,积极推广城乡共同体办学模式。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建立由政府、社会力量、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的民办教育发展基金或教育投资担保机构,解决民办学校发展中的融资难题。探索民办教育协会建设,推动民办学校行业自律。 (二)管理体制改革 明确学前教育“以县区为主、乡镇为辅”的管理体制,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学前教育三级网络。完善义务教育“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经费等资源配置的统筹,完善农村学区管理办法。明确市、县对普通高中两级管理的职责。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分级管理、市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市场引导”的管理体制。 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探索管办分离的实现形式。改变管理学校方式,综合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对学校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及其它中介机构在教育决策咨询、教育质量评价、中小学布局规划、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三)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招生公开透明,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机会公平。试行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自主命题制度,把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指标到校的导向作用,逐步提高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规范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四)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教职工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全员聘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规定的用人机制。推行教师人事关系由市、县、区(开发区)统一管理模式,学校实行岗位聘用的办法。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办法,积极推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激励机制,让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出台引进各类优秀教育人才的办法。改进中小学校长任用办法,实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五、重点工程 (一)幼儿园建设工程 根据合肥城市化建设进程,按照区域内配套建设幼儿园思路,制定《合肥市学前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0-2020年)》。按照幼儿园建设由政府投入、幼儿园运营社会化、幼儿园监管标准化的原则,制定《合肥市市区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城市和农村实际,制定城乡幼儿园建设、装备和收费分类标准。清理已建小区应建未建或挪作他用的幼儿园,限期整改。充分利用义务教育学校闲置资源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确保每个乡镇(含工业园区)有一所标准化的中心幼儿园,同时发展“一村一园”。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完善城乡中小学布局,义务教育各类资源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加强三县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要求,分步实施“一扩三建四提高”。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到2015年完成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妥善处置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园校舍。 (三)普通高中布局优化工程 以全域合肥理念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制定《合肥市中小学“十二五”布局专项规划》,新建、扩建、改建、搬迁一批普通高中学校。积极推进老城区普通高中资源整合。将办学规模小、办学质量差、布局不合理的学校逐步改制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停招,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效益。探索以优质高中为主体的教育集团办学形式,以兼并、合作办学或办分校的形式,重新组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程 加大职业学校的整合力度,打破部门、行业、城乡、公民办间办学界限,采取合并、联办、共建、撤销等方式,将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中一些规模小、条件差、专业结构相同的学校进行重组和整合,按照股份制运作模式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整合市属公办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引导市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整合职教资源。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要求,引导、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加大投入、资源整合、结对共建和股份合作等措施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设置标准。建立市区优质职业教育学校与农村职业学校帮扶机制,鼓励城乡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五)民办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建立政府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制定《合肥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鼓励民办学校走规范、内涵、特色、品牌发展之路。建立民办学校危机预警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民办学校过程性管理机制,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年检、广告备案和信息公开制度。对办学规模小、社会声誉差、办学质量低的学校鼓励重组、整合或退出,扶优扶强,促使我市民办教育规模和质量上层次。鼓励优质公办学校在教育管理、教学、科研、教师培训等方面对民办学校开展结对帮扶。 (六)开放大学建设工程 整合我市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及社区教育资源,以合肥广播电视大学为依托创办开放大学,设立开放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等若干学院。探索成人教育入学制度改革、教学模式改革和教学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完善远程教育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及硬件设施,构建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全民终身教育平台。倡导名师和社会志愿者到社区定时为辖区内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依托在肥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培训基地,为成人发展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七)素质教育推进工程 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设合肥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充分利用我市科技创新型城市的优势,大力培养学生科技素养,提升创新能力。有效整合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等活动,有序推进绿色学校、“廉政文化进校园”等各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磨练意志、“阳光体育运动”及校园足球联赛等活动,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坚持面向全体、强调特色发展,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精心打造全市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社团建设。举办读书节,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建立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实施青少年社会实践“一卡通”。 (八)教育家培养工程 设立教育家培养工程资助项目,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改革教育方式,创新教育实践与理论,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邀请全国知名的教育家举行专场报告会;建立名师工作室,开设由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拔尖人才进行主讲的“合肥教育大讲堂”;总结、宣传和推广教育家的教育理论、实践成果及办学经验;开展多元培训、教师间同伴互助培训、学校间相互学习培训等方式,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市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招标制度,配套科研经费。 (九)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全面推进教育电子政务和教育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整体规划全市教育信息化工程,有效整合利用现有基础网络和信息资源,构建师生共享的数字化教育教学管理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资源库,完善统一的合肥教育城域网,增强教育在线服务能力。筹建合肥教育“云服务”架构。提高全市中小学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2015年全市生机比达到9:1,师机比达到1:1。大力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基本实现“班班通”。统筹城乡现代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使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基于信息化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加大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力度,优化网络运行环境。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 (十)教育合作与交流工程 坚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进的原则,鼓励并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国际合作交流项目与活动。创办一所国际学校,提升服务全省的能力。积极引进境内外优质教育资源、社会资本进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领域。推进职业教育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开展以学科、学术、学者、学生为主体的国际交流,建立一批对外交流的友好学校和国外教师培训基地,不断拓宽国际交流渠道,努力构建广阔的国际交流平台,在开放交流中,吸收世界先进的办学理念、办学经验和办学成果,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加大中小学校和教育资源对社区、村居的开放度。谋划长三角、合肥经济圈教育联动与合作。 六、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促进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在推进合肥城市建设全局中优先规划、优先投资、优先保障和优先安排。强化政府职责,加强教育设施规划和建设,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加强指导。稳步推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提高办学条件和现代化水平。建立对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的评价机制,把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教育督导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 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逐步推行学校党务公开。 (二)落实责任 1、依法加大政府投入。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根据国家和省化解高校债务的有关政策,积极帮助米兰(中国)解决债务问题。统筹城乡义保水平,逐步使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水平达到一致。逐步提高中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水平,2011年各县区要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到2012年要名列全省市(县区)前列。2011年秋季开始,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减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明确县区政府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保证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2012年达到或超过省核定的比例,并保持稳步提高。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足额提取新建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并纳入预算,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学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处置所得扣除应交国家的税费后,余额全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各类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转让取得的收入,按国家规定减征或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把教育投入增长比例纳入对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考核。 积极引导社会投入。落实支持教育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社会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规定。支持中外合作办学,拓宽教育投资来源渠道。 2、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推进地方教育立法工作。争取制定《合肥市教师管理条例》、《合肥市学校管理条例》,修订《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依法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使行政权力的权限与程序,加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争取将教育执法纳入城市管理执法范围,加大对教育违法行为,特别是违法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规范检查评估。建立健全学校办学章程和各项制度,正确行使办学自主权。 3、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切实加强影响学校安全稳定问题的预防化解。加强源头防范,把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和预防作为推进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前置和必经程序。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广泛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与能力。 4、重视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市(县区)要建立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依法强化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职能;加强对县区政府、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督导检查,落实有关责任;依法对本地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评估并发布公告。推进督导创新,探索与同级政府部门联动督导、购买专业评价服务、开展社情民意调查、跨地区督导合作等工作模式,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逐步实现精准化督导。全面加强督学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行督学任职资格制度、督学委派制度,建立并完善督学选拔聘任制度、督学培训制度、督学责任片区制度。 (三)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引导教师把教书育人作为毕生的事业追求,增强教师的人格和学识魅力。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奖惩办法,坚持教师晋职、晋级、评优中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的能力,引导教师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让教师能够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环境提高教学质量。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改进培训方式,注重培训效果。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行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建立从行业企业引进或聘请师资的机制和制度。大力支持米兰(中国)“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根据高校特点建立落实学校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鼓励学校引进具有海外学术背景和工程实践经历的高层次人才,支持学校实施教师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和能力提升工程。到“十二五”末,在全市形成以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干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其中特级教师达到中小学教师总数的4‰左右,市级学科带头人达到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0‰左右。 改善教师地位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推行以绩效考核为重点的激励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相结合绩效考核机制。 (四)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实施“五个关爱”尊师举措。即定期对教师进行健康体检;定期对为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定期组织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代表到外地考察学习;定期从保障性住房中优先解决住房困难教师的住房问题;定期组织开展关爱贫困教师活动。 落实“五个一”重教制度。即市委、市政府每年年初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教育年度工作;市委、市政府每年下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教育工作汇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视察一次教育工作;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由社会各界参加的教育工作座谈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领导每年定点联系一所学校。 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优化公共政策和公共资源配置,财政、税收、社保、科技、人口、文化等公共政策的制定,要有利于调动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在制定城区规划、新农村建设、新城镇建设和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时,要优先考虑教育发展需要;土地资源、交通设施、商业网点、安全保卫、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公共资源的配置,向教育倾斜,为教育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类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文化科技机构内要设立教育咨询机构,定期制定教育计划,向儿童、青少年、市民提供科技和文化知识服务。学校资源向社区开放,使学校成为构建学习型社会的载体。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教育信息公开性和透明度,让社会及时了解教育改革和发展状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