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一旦与群众路线的要求背道而驰,忘本褪色、蜕化变质,必然为党纪国法所不容。
群众路线既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自警自励的“廉洁线”。党员领导干部一旦与群众路线的要求背道而驰,忘本褪色、蜕化变质,必然为党纪国法所不容。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以案为镜正“衣冠”、以身作则作表率,坚定践行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
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宗旨,常怀为民之志。要时刻不忘政治学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要时刻不忘公仆身份,心系群众,埋头苦干;要时刻不忘人民群众,决不能把个人利益凌驾于群众利益之上。
自觉规范从政行为,恪尽职守,多行务实之举。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强烈意识,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歪风,求科学发展之真、务富民乐民之实,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决不搞急功近利、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自觉端正个人品行,严格自律,永葆清廉本色。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管住小节、守住底线,从严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坚决抵制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以实际行动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摘自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