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审核工作安排
1、 5.11日起系部开始安排毕业前补考,在5.26日前完成毕业前补考工作;
2、 6.10日前各系部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初审,并将审核名单上报教务处信息科;
3、 6.15日前教务处接收系部审核名单并进行核查后,向系部反馈核查结果;
4、 6.19日前各系部根据教务处反馈结果进行复审,并公示,确定最终毕业生名单,由系主任 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后,报教务处信息科;
5、 教务处信息科汇总系部上报的毕业名单,报上级领导审核后在6.20前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由学生处安排毕业证书的打印和发放。
二、 学士学位审核工作安排
1、5.25日发布各系部开始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的通知;
2、6.15日各系部审核完毕,并将相关审核材料报教务处信息科;
3、教务处在6.20前对系部审核结果进行核查,并反馈相关结果给系部进行第二次审核,并进行公示,初步确定2011年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名单;
4、6.26(暂定)召开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于初步名单中有特殊情况的学生进行审议,根据审议结果确定最终2011年获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名单;
5、6.27-6.29期间由教务处负责印制学士学位证书;
6、6.29下午2点和4点(暂定),分别在南北区召开2011年度毕业典仪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
7、根据学生处毕业证书发放情况,安排学位证书的发放。
教务处
201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