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3日,教务处党支部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教务处全体党员参加此次系统学习,会议由校党委委员、教务处处长王晓峰主持。
教务处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条例》对“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纪律检查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等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吸收了各地各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教务处处长王晓峰同志在讲话中强调,教务处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既要学好,又要学深,全面掌握基层党组织在政治、组织、理论、实践、制度层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开展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教务处党员纷纷表示要加强学习,立足本职学、融会贯通学,要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与解决复杂问题结合起来,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全面融合,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