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和省委省政府“336614”布局,聚焦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最紧急、最紧迫”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以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安徽省科技厅现启动2024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社发、农业领域)项目需求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1.高新领域:包括高新技术领域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领域。含人工智能、空天信息、新材料、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新型显示、仪器仪表、传感器、其他高新领域等优先主题。
2.社发领域:药品(生物药、化学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光伏、储能、氢能、新型电力系统)、工业流程再造、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碳捕集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监测等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市安全、社会安全,智慧政法等公共安全领域技术攻关项目。
3.农业领域:1)生物育种。包括大宗粮食作物、优质专用粮食作物、园艺作物(设施蔬菜、食用菌等)、油料作物、畜禽水产等种质资源挖掘与创制、品种选育及繁育推广模式;分子设计育种、基因编辑生物育种前沿共性技术;“生物技术+大数据”等智能设计育种技术。2)食品精深加工。包括粮油、畜禽水产、果蔬茶、特色经果林等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过程中品质和安全控制、多维度加工和品质保持等关键技术;功能性食品、未来食品(发酵食品、预制菜,植物蛋白肉等)关键加工技术。3)耕地质量提升。包括“养分、水分扩库增容”土壤肥力提升、“绿色种养循环”养分失衡调控、“降、阻、控、培”酸化土壤改良等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研发;土壤重金属和有机污染阻控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与应用;多功能纳米农药、新型纳米肥料等绿色防控技术产品研发与应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畜禽粪污处理、秸秆还田与利用的关键技术研发等。4)智慧农业。包括平原地区大宗智能农机装备研发、丘陵山区高效适用农机研发、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农机装备;农业传感器与农情信息立体感知、农业生产监测与灾害预警;乡村数字化管理与服务等技术。
二、征集条件
1.高新领域:1)项目须围绕我省重点产业,主要解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关键节点面临的重大技术难题,对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实现进口替代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紧迫性、必要性、可行性突出。2)征集的项目需求以突破产业关键零部件、关键设备、关键材料、核心工艺等技术短板为目标,主要技术指标明确、量化、可考核,并有明显提升。3)牵头填报单位须是在本省注册、无违法和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独立法人单位。牵头单位为高校院所等科研单位的,上一年度研发投入需达到1000万;牵头单位为企业的,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且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充足的自筹资金。
2.社发领域:1)属于产业发展急需突破的技术。项目须围绕我省重点产业,主要解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关键节点面临的重大技术难题,对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上下游产业链创新能力、实现进口替代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紧迫性、必要性、可行性突出。2)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项目以突破产业关键零部件、关键设备、关键材料、核心工艺等技术短板为目标,主要技术指标明确、量化、可考核,并有明显提升。3)具备一定研发基础。项目前期已有一定研发基础,项目承担单位须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项目主持人应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领导能力,在科研活动方面已取得相应的科研成就。4)实施风险可防可控。项目有完整、详细的实施方案,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突发的技术、人才、供应链等问题有应对措施。5)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项目进度计划中要分年度填报阶段性、标志性的预期成果。6)牵头企业须是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中央驻皖转制企业),无违法和其它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核算,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充足的自筹资金;鼓励企业整合行业创新资源,合作共同提出。
3.农业领域:1)项目关键技术对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上下游产业链创新能力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2)项目主要技术指标明确、可量化考核,有完整、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3)项目总投资一般在500-1000万元之间,省财政经费100-200万元、各市科技局推荐的项目市县配套100-200万元、自筹300-6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4)牵头单位须是在本省注册,无违法和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独立法人单位。牵头单位为高校院所等科研单位的,上一年度研发投入需达到1000万;牵头单位为企业的,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且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充足的自筹资金。
三、材料填报与报送
1.各二级单位请登录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项目类型填报,暂不需上传附件及证明材料(此次仅是征集项目需求,不是正式申报项目),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
2.各二级单位于2023年9月22日前,将征集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社发领域不用填)盖章扫描(附word电子版)发送至yangwei@hfuu.edu.cn。
四、联系方式
杨伟(62158270)
陈朝明(62158092)
科研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