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横向课题备案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4-05-22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皖政〔2022〕64号)的要求,进一步鼓励广大科研人员开展横向课题研究,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院所横向课题备案的通知》(皖科资秘〔2023〕18号)精神,现将横向课题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申请备案的横向课题是指米兰平台面向市场、面向企业承担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项目。

(二)米兰平台与课题委托方(企业)签订的合同,承担单个横向课题实际到账总金额30万元及以上且已通过委托合作单位验收的项目。

(三)申请备案的横向课题的时间范围:2022年6月23日之后结题的项目。

二、备案流程

(一)准备材料。申报人在填报前,需详细了解系统填报各项要求,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为扫描件):

(1)横向课题合同书;

(2)横向课题资金到账证明;

(3)横向课题研究成果;

(4)横向课题验收证明。

(二)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高校科研院所横向课题备案”栏进入申报,按要求填写备案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三)打印证书。申请备案的横向课题经学校、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并在省科技厅官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可在线打印横向课题备案证书,省科技厅赋予该横向课题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编号,纳入当年项目库管理。

三、备案要求

(一)合备案条件的横向课题,如需备案请按要求自愿填报备案申请书。对于项目备案申报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横向课题有保密约定或者属于保密项目的,一律不得备案

(三)横向课题备案过程全程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与社会各界监督

四、咨询电话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咨询:400-675-1236;

省科技厅业务咨询:0551-62629920;

合肥大学科研处产学研管理科:鲁小伟,62158271。

                                              合肥大学科研处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高校科研院所横向课题管理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