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员工作制度
1、保护来询者的隐私。有意泄露来询者隐私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咨询员咨格;
2、不与来询者有不符合咨询原则的接触,绝对禁止咨询员与来询者发展恋爱关系,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咨
询员资格
3、咨询员不得向求询学生收取费用;
4、对咨询预约不可迟到、早退(如有意外应事先请假);
5、避免情绪化。如果咨询员自觉情绪不佳,或者在某生活阶段有应激事件发生,请慎重在网上回复咨询
者,及时报告中心与其他咨询员换班并进行内部成员的咨询;
6、不要对来询者乱扣“症状帽子”,可以先征求老咨询员和督导意见;
7、对于来询者的问题,咨询员的互动方式要谨慎,不要作过多的分析,绝对不可以在一次的互动中就作
全面的人格分析;
8、在咨询中不得与来询者开玩笑或者取笑来询者;
9、咨询员要注意自我形象,自觉维护心理咨询员职业形象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形象;
10、主动接受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