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询者权利
1、来询者在咨询前,有权向大学生成长与发展指导中心了解中心制度、资源等情况,可以对安排给自己的咨询员提出包括性别、年龄、阅历、专长等方面的要求,也可以提名。
2、来询者对中心所安排的咨询员产生重大不满,咨询关系发生危机时,有权提请中心考虑重新安排适合自己的咨询员;当一个咨询关系不良导致咨询中止时,来询者有权决定更换咨询员继续咨询,或者是终止咨询。
3、来询者在咨询过程中,可以和咨询员商议选择咨询会谈交流的方式,采用面谈、网上咨询、在线交流、电话或者它们的组合;可以和咨询员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咨询员对自己的诊断、咨询方法、预后情况和不利因素等。
4、来询者对自己的网上求助贴拥有隐私权,对已终结的求助贴有权决定是否公开。在没有获得来询者书面同意(可通过短消息、电子邮箱)之前,网站管理员、咨询员无权将其终结帖转移至公开区域。在网上咨询过程中,如果来询者发现隐私权可能受侵害,可以向咨询员或中心申请采取强制保护措施(如提高阅读权限、暂时转移、中途删帖等)。
二、来访者义务
1、来询者向院大学生成长与发展指导中心求助属自愿行为,咨询过程中应自愿提供尽可能真实的求助信息,对于提供虚假或失真信息者,咨询员对该情况下的咨询结果及其它相应后果不负责任。
2、来询者要安心配合咨询员的咨询辅导。在一定的时间里,严格按照你的咨询员的建议,耐心主动地接受辅导。
3、来询者应同意在“局部范围”内有条件地公开咨询的内容与过程,“局部范围”是指中心组织的督导及咨询员培训工作中,“有条件”是指对可能猜测出来询者个人信息的资料予以保密。
4、来询者应允许咨询员把电话咨询、聊天咨询过程中的相关谈话记录整理成文本档案形式予以存档。
5、来询者在对自己的咨询终结后,对于有广泛代表性的问题,有义务配本中心,在对来询者隐私进行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宣传教育。
三、预约制度。
1、在公布的预约时间里,请你直接到咨询室预约;在这一次咨询结束时,预约下一次咨询的时间。电话预约后也需要在咨询室办理预约手续。
2、预约时请你选择咨询时间(哪天的哪个时间段)。预约后请保留好凭证,咨询时出示凭证。
3、退约:如果你在预约的时间里不能赴约,请你提前打电话退约,或直接到咨询室取消预约。
4、迟到/不来:在咨询时间开始后10分钟内保留你的预约时间,但咨询结束时间不延长。在没有事先说明的情况下,迟到10分钟以上,等同于退约。
5、没有预约,想来咨询:如果你临时来咨询室想要咨询,该时间段恰好没有被预约,你可以直接咨询。如果有人预约,但他/她迟到超过10分钟,则预约无效,你也可以进行咨询。
6、每次心理咨询45分钟—60分钟。
四、初次咨询须知
1、在第一次会面时间确定后,请您准时赴约。准时赴约,使咨询有一个良好开端,是咨询今后走向的风向标,也是咨询员判断您是否适合接受心理咨询的评价指标之一。研究表明,首次晤谈迟到者的咨询,预后不良。当然,也不必到得太早,即使您提前到达,晤谈也仍将在约定的时间开始。通常在约定的时间之前5分钟左右到达比较合适。
2、首次晤谈没有特殊要求,并不要求做特别的准备,尽可能真实客观就可以了。咨询要求来访者在晤谈中,尽可能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过多的隐瞒,可能会妨碍咨询员对您的情况做出判断。咨询员会尊重您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