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传达贯彻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决定;
(二)拟定巡察工作计划、方案和阶段性工作任务,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向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开展情况;
(五)对校党委和巡察领导小组决定的巡察整改等事项进行督办;
(六)会同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做好巡察干部人才库建设,提出巡察工作人员建议名单,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七)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总结报告、材料归档、巡察工作成果运用等工作;
(八)办理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