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拟定、修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办理资产账、卡、物的登记核查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四、完成学校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的验收工作。
五、负责办理资产的配置、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六、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对全校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七、负责学校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并落实信息化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做好资产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时报送校国有资产有关数据、资料。
八、负责对校内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全校国有资产管理队伍的健康运行。
九、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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